强奸罪乃指
犯罪者违背女性意愿,利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强行与女性进行性行为的
犯罪行为。这类行径往往涉及对
被害人身心的强制以及精神上的恐吓,使其丧失反抗能力或陷入恐惧而不敢抵抗。值得强调的是,若犯罪者在实施行为时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即便得到同意,同样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