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盗窃罪行的
刑拘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
拘留时限的相关
法规。一般而言,公安部门对于
犯罪嫌疑人士的
拘留期限不可超出37日,其中包括了
侦查阶段的最长期限为30天,以及向上呈交
批准逮捕申请所需的时间上限为7天。若在这段时期内未能成功
逮捕嫌疑人,那么他们将被释放或是转为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