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
聚众斗殴罪,其
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换言之,倘若
犯罪行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被发现或
追究责任,则自
期限届满之日起,将不再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已
立案展开调查工作、人民检察院已经
提起公诉或者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相关案件,则追诉时效期限应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