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行为,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相关规定,对那些未能从中获得收益的
犯罪参与者而言,他们所受惩罚将根据其罪行的严重程度进行衡量决定。正常来说,如果这些参与者的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他们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然而,如果此类
犯罪行为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罪犯所面临的
刑罚将会是三年以上但低于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最终的刑期是否合适,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