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占罪案件中赃款
赃物的追缴问题,一般情况下,这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等专门机构负责,在法院进行宣判并且认定无误之后再予执行。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是由调查部门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来确定赃物的具体流向。接着,根据法院所做出的最终判决,可以通过发布法令来对涉案的赃物采取没收处置措施,将其归还给本来的所有者,或者依法进行公开售卖、拍卖,最后获得的所得资金会列入国家财政收入之中。然而,如若赃物已经无可挽回地丢失,或者不复存在成为损耗品,那么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不得不承担支付相应价值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