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未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在犯下罪行后并不需要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对于年龄位于14至18周岁之间的青少年,他们若触犯了严重的
刑事罪行,则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在校园霸凌行为这一严重问题上,虽然轻度的欺凌通常会通过教育及家庭处置的方式来解决,并且无需采取严厉到需要
刑事拘留的措施。但是,当此类霸凌行为已达到了
刑法所定义的
犯罪程度,例如蓄意伤害、
侮辱等罪行,且
情节严重时,那么即使是年满14周岁而不到16周岁的青少年,也有可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特定严
重犯罪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