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期为时37天内,侦查机构往往会进行屡次提审,然而确切的提审次数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予以限制。在此期间,侦查机构的首要职责在于搜集相关
证据及对案件实情展开核证工作。若认定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有必要加以
逮捕,将在
拘役期限届满之前提交相应的逮捕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