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的搂抱女性极有可能构成
猥亵罪。在我国现行的
刑事法律体系内,
猥亵行为被明确定义为使用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违规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猥亵,或者对女性进行
侮辱的
违法行为。如果
行为人在无视女方意愿的情况下,主动实施了亲昵的搂抱动作,并且伴随有不适当的性挑逗言行甚至对受害者造成了精神创伤与尊严践踏,那么此类行为便可能被视为性质严重的猥亵行径,进而面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所设立的严厉司法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