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贩毒罪行的
刑事案件中,
被拘留者的法定
拘留期通常不会超过37天。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
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
批准逮捕请求的时间最多可达7天,而检察机关对该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时间也同样最长为7天。若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延长
羁押期限,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延长1至4次,每次延长的最长期限为15天。因此,将上述各阶段的时间相加,最长的
拘留期限约为37天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