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了
纠纷,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
过户手续的。因此,当我们选择购置房产时,需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格认证以及其运营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与评估。一旦已经签署了
房屋买卖合同,却发现交易目的无法达成的话,就应该立即采取行动,请求撤销这份合同,并有权向对方索赔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