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所代表的含义为,嫌疑犯或者被告人在进行司法审判之前无需受到
拘留、
羁押等不必要的限制,然而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特定条件。至于是否需要承受监禁之苦,这完全要看法院对案件作出的终极宣判结果而定。倘若被告人被判定有罪,那么他将根据法律规定,面临相应的
刑罚,并可能需要在监狱中服刑。反之,如果被告人被判定无罪或者其所应承担的刑期低于已经执行完毕的
取保候审期限,那么他便有可能不再需要继续接受监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