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法律体系下,
聚众斗殴罪作为一种特定
犯罪类型,被明文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中。它所指向的
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出于主观恶意,纠集他人形成群体大规模械斗,严重触犯社会
公共秩序的恶劣行径。同时,聚众斗殴罪通常针对的是那些对此次事件的组织、谋划、主控或者积极参与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