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
帮信罪”,是指
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于信息网络平台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之际,仍然主动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类必要的技术支撑,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的行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
罪名的
立案和
追诉标准并未有具体的金额限定,而主要依据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的
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行评估判断。若此类行为对社会
公共利益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类
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