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
近亲属在被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享有权力通过聘请
律师来了解导致这一决定的具体原因。在此过程中,律师有机会与
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会晤,从而获取到关于案件的详细信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
拘留的具体原因。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向其
家属发出通知,但是他们未必会在这份通知中详尽地解释拘留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