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未遂形态主要是指驾驶员已经开始进行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活动,然而却由于超出其主观意识之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实现其
犯罪目的。举例来说,驾驶员在饮酒后意图驾车出行,然而在受到他人及时阻止的情况下,最终放弃了这个危险行为;或是在道路上进行极速行驶,但因为路况突然发生变化或者遭遇其他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无法继续保持高速度行驶。在此类情况中,尽管
行为人持有
危险驾驶的主观意图,但是并未对社会
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或者造成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