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受贿罪的既遂判定,通常要求
行为人已经切实地获取或把持住了所受
赠予的贿赂,并且已然对其手中掌握的职务权力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力和作用。至于未遂状况,则是指行为人虽然怀揣着
受贿意图,但是却未能真正地取得贿赂,或者即使取得了贿赂,但在其后由于某种无法预料的缘由,导致最终未能将其有效控制把握。对于此种判定的关键所在,便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成功地达成了权与利之间的交易协议,同时也需要考量行为人在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地掌控并利用好所接收的贿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