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购房定金应于
债务人依约承担相应
债务后予以返还。若债务人
逾期未履约或未能严格遵守约定之内容,
定金将不予退还;然而,倘若接受定金之一方未能如约履行或未能严格遵循先前约定的义务,则定金应双倍返还给支付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