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罪行为中所涉及到的物品价值认定往往依赖于物品的实际交易价格、市场流通价值亦或是所造成的实质性
经济损失。针对这些评估方式,我们通常会运用诸如市场成交价、
受害人实际遭受损失以及物品特殊属性等多种途径。举例来说,对于被盗取的财物,其全新的市场交易价格往往是我们最为常用的评估依据;然而,若该物品已经过使用或者具有某种特殊的象征意义,那么在进行价值评估时,我们就必须要综合考虑到其他相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