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
帮信罪”也被称作“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此类案件中,若
行为人对其所提供协助的
犯罪活动在主观上未能察觉或未故意为之,亦或是其所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程度极为轻微且不足以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他们可能并不构成
犯罪。然而,法院将根据具体的
证据与事实进行深入分析,以判定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值得强调的是,
无罪判决必须在经过法庭审理之后,由法官依照法律程序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