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群体性
暴力冲突的行为,有可能违反我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行。若该人因涉入此类案件而被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拘留,
拘留时长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十七日。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一定会
被拘留如此之久,也有可能在经过深入调查之后获得释放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于是否承认自己参与了打群架的事实,将会对相关
证据的确认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产生重要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