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被归类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特殊类型
犯罪。其涉及的资金总额高达70万元的案件中,
罚金的确立通常由针对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综合评估后得出,并无固定的罚金标准。在大多数情况下,罚金的数额可能等同于或稍高于
违法所得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具体的罚金裁定仍需依据法院对案件实际情况的全面审查而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