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所引发的恶劣后果无疑是极为严重的。这一罪行严重侵害了个人的基本人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被严厉禁止的
违法行为。涉案
当事人有可能承受
刑事处罚的制裁,包括被剥夺人身自由、缴纳
罚金等惩罚措施,甚至可能对其社会声誉及未来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公职人员涉及此类
罪名,那么其将可能遭到更为严厉的行政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
死刑。
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