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拘留期限一般是37日,而这个期限包含了
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
批准逮捕的时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拘留满30日后是否能够立即获得释放并不确定,具体还要看是否能够通过审查并被批准逮捕。若未获批准,嫌疑人才有望在拘留期满之后得以释放。相反,如若批准逮捕,则案件将进入到
逮捕阶段,并将继续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