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职务侵占罪,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职权的便利条件,将其所在单位的公私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在实践中,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通常表现为:情节较轻者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处罚;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附加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