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发生之后,公安机构必须在24个小时之内将这一情况告知
被拘留者的亲属,然而,假如存在任何无法进行有效通知或是这种通知行为可能会对案件的调查产生阻碍的特殊状况,那么可以暂缓通知。通常来说,父母是最常见的被拘留者的亲属,他们将会接收到相关的通知。至于具体的通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多少天内完成,但是通常情况下,应该在
拘留事件发生后尽快地进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