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
职务侵占罪主要呈现以下两种具体表现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未经授权私自占有并据为己有的他人财物,并且该等行为涉及到的财物价值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数额,且对于相关人员提出的归还请求予以无视或者拒绝;第二种形式则涉及对他人
遗失物或
埋藏物的
非法侵占,同样地,这种行为所牵涉到的财物价值也应到达法律规定的较大数额,且对于相关人员要求其交出上述财物的请求同样予以无视或者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