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调解协议并未实质性地构成
敲诈勒索之
犯罪行径。而所谓敲诈
勒索罪,系指向他人实施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之威胁或者恐吓,进而强索财务之
违法犯罪行为。若该调解协议乃由各方
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公平合理商议之结果,并且其内容亦符合法律
法规之规定,则不存在任何之敲诈勒索问题。然而,倘若在调解过程之中采取了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进而从中获取不当利益,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触犯到敲诈勒索
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