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罪”,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相关
法规的规定,实施这一行为的人,必须明确知情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他们为这些不法分子提供各种各样的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以及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形式的帮助。只要
情节严重,便会被认定为此罪。针对受害者的全额赔付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影响
刑事责任的判定,毕竟刑事责任和
赔偿责任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然而,即便已经对受害者进行了全额赔付,倘若
行为人的行为确实构成帮信罪,那么他们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赔付的情况有可能成为
量刑过程中的酌定从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