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
危险驾驶罪”被明确地纳入了
刑法范畴。这一
刑事罪名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在道路交通中的安全权益,当被告人以危险性极高的方式进行
机动车驾驶,使
公共安全面临严重风险时,便可能会被依法判定为
犯罪。具体而言,诸如
酒后驾车、
超速行驶、无视规定的竞技性驾驶等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触犯该项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