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
赔偿责任,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未能按时交付时,违约方需每日向
买受人支付其购买商品或服务总价值的万分之五作为
罚金。随后,若一方因合约中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而提出异议要求降低,则必须以
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来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一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其损失,那么他们可以通过证明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实际损失来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金额。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