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交易过程中,并无法通过微信交易单号找到对应的付款方信息。
微信账号作为一种私人化的社交媒介,其转账交易功能与用户所加的其他微信朋友的账号并非紧密相连。
换言之,即便您与某位对象建立了微信好友关系,只要你们之间未曾发生过转账或交易行为,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从转账记录中获取到有关对方身份的详细信息。
唯一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好友关系的依据仅限于聊天记录中的好友备注标识而已。
《网络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