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尽管并未明确要求
欠条必须具备印章或者指纹进行确认,但签署欠条本身已经足以作为借款关系存在的最
主要证据之一。
因此,在法律上,即使欠条缺少印章或指纹,其依然具备
法律效力,且欠款方仍然需按照欠条中所述承担相应
债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要件。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
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若双方另有约定的,则可以依据约定而不需要遵循这一原则性规定。
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会涉及到借款的性质、货币种类、使用目的、借款金额、利息比例、
借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等方面。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