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乃指民事权益遭受侵害的权利主体于法定的时效区间内未采取法律行动,至时效期间届满之际,被告方可以援引
诉讼时效抗辩权进行辩护。
其起算基准通常自权利主体知晓或理应知晓权益受有损害及其对应责任义务人之时起计算。
关于借贷凭证的诉讼时效问题,若清单上已经明确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须从还款期限翌日开始计算,共计三年;
反之若是未曾约定偿还期限,那
最长诉讼时效便可延长至二十年。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