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律师费的承担问题,通常情况下由
委托律师的一方
全权负责。
然而在涉及到民事及商业
类别的案件当中,若作为被告人的一方在
诉讼过程中成功聘请了律师并最终战胜了原告,那么此方有权向原告索要支付这笔产生的费用(在尊重法制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其中一方
当事人偿付另一方因案件审理所涉及到的必需要求支付的相关费用)。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