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建筑公司与个体承揽者之间所签署的建筑
工程承包合同实际上是无法生效的。
在我国,从事
建筑工程业务的合法
承包人必须满足两个至关重要的资格要求,
首先必须拥有
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
其次还需持有建筑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因此,个别的私人行为主体是无权签署中小规模工程承包协议的。
《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