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内,当室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房东具有负责进行维修的法律责任。
若房东未能尽到维护义务,
承租方有权在事先告知并且得到房东许可后,自行进行维修工作;
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则应由房东负担支付。
然而,如果该水管受损是由于承租方的过失行为所造成的,那么房东将无需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