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就房产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该院在正式展开审判工作之前通常会先行组织调解,只有在双方均拒绝接受调解后,方才启动正式的
诉讼程序。如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则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由平等、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应该被强行要求接受。此外,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亦不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
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