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有关房地产
销售合同纠纷这一领域的棘手问题时,
当事人有权利请求地方政府设立的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行政部门的专业帮助与支持;此外,他们还可以寻求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该领域的监管机构的协助,通过这些机构的介入得到公正对待。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公平、对等及紧密协商为核心指导思想,通过理性且尊重各方意见的方式来探索并寻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如果在进行充足的讨论之后仍无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那么我们可以尝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寻找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如果经过以上所有措施后,问题仍旧未获得实际解决,那就需要依据房屋
销售合同中的详细约定以及合同签署双方所达成的共识内容,向专门针对这种争议的
仲裁机构寻求公正的裁决。若情况更为复杂,以上所有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