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伤能否
申请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受伤人员的病情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倘若该受伤人员为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且其病情较为严重以至于无法出席庭审过程的话,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由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可依法对这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不会妨碍
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