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
刑事法律制度,它允许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缴纳了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找到可靠的保
证人之后,能够在等待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无需继续被关押。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绝对的自由,
取保候审期间仍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义务和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者有新出现的
证据显示他们仍然存在试图逃避
法律制裁的风险,司法机关有权撤销对其的取保候审,并采取必要手段将其重新
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