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对参与
斗殴的人员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依赖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涉案人员的个人情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倘若被调查者可能会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是独立适用某种
附加刑,同时其有可能被判入狱服刑二年以上。若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被调查者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或威胁,亦或是因为身患重症、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生理状况,都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因此,如果斗殴事件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且被调查者满足上述条件,那么他们便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