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须在特定天数内进行
传唤,法律
法规并未做出明文规定。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享有职权,可依据具体案情需求,依法传唤被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总体而言,传唤所需时间的频繁程度将受制于案件现阶段的侦查与审理工作进程要求。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士需随时待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