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之后,其是否仍将面临再度被
羁押之风险,主要取决于该案情的发展及其
当事人所展现出的行为表现。倘若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期限内,被
保释者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或者出现了反向行为譬如逃避侦查活动、干扰
见证人为案情提供
证言甚至蓄意毁损关键
证据等情况,当地司法机构便有权依据实际情况,撤销原先给予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对其实施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