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
逮捕之后,若决定实施
取保候审,则意味着被逮捕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是找到符合要求的保
证人作为
担保,如此一来,在不干扰司法机关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活动运作的前提下,方可逐步摆脱目前的
羁押状态。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旨在有效维护被逮捕人的基本人权,并确保他们能够准时出席各类司法程序。然而,并非所有案件都适合采用取保候审,具体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