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释者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取决于他们自身是否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例如罪行是非
暴力性质的,所处的
刑罚可能较为轻微,以及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等等。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虽然可以在
量刑时予以适当考量,然而并不能
保证必然能够实现取保候审。最终的决策权将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