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主要目的在于防止
犯罪嫌疑人行逃窜,或是试图销毁、篡改相关证物,以妨碍后续的侦讯调查工作。至于能否最终获得释放的权利,需依据具体案情以及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定。举例来说,若侦查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对嫌疑人实施的
拘留措施存在不当之处,或者已经达到法定的
拘留期限,那么嫌疑人便有可能得到释放。此外,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属亦可提出
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等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
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