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时候,
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当该特定时间段一旦圆满结束,或者
犯罪案件的侦办过程、检察机关的
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理程序等各个环节均已经顺利完成,甚至出现了原本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况,那么取保候审将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坚决地进行裁定结束。但如果因某些特殊需求必须要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予以延长,则必须经过法定的批准程序才可进行。在此基础上,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要求,以
保证司法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