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批准逮捕之后,被
取保候审者的释放时限并无特定规定,往往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形与司法程序的推进情况来决定。一旦涉案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所定的各项标准并得到了法院的许可审批,即可立刻获释。此项操作可能会在自批准逮捕之日起的数日至数个月之间完成。取保候审制度主要宗旨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得以顺利开展,同时避免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嫌疑人实施长期
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