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
取保候审并不象征着案件的终结,而仅仅是一种强制性措施,期间,
侦查机关会持续进行调查工作。对于
批捕的时间,受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侦查进度的影响,并没有固定的期限标准。若侦查机关认为确有
逮捕之必要,他们有权在侦查期内提交逮捕申请书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然后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检察院应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这就是关于检察院审核批捕决定的一般的法定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