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若
犯罪嫌疑人事先实施协助司法机构破获其他未来案件的相关行动,或者有其他实际对社会产生积极效益的举措,便可视为
立功行为。然而,为成功申请立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必须在
保证期内立即向主管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供相关线索或协助,同时确保这些行为得以正式记录在案。
立功表现将有可能对
量刑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更轻微的
强制措施或获得
从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